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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新聞】防疫場所火警 消防署:去年4月已頒搶救任務指導原則

新聞日期:2021-07-01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消防署昨天接獲彰化縣消防局搶救防疫旅館大火,發生消防人員重大傷亡,已立即啟動災害事故調查會機制,今日上午由副署長蕭煥章率火災調查組、災害搶救組及督察室前往彰化縣慰問及協助調查事宜,並將從優辦理撫卹。


消防署指出,今年3月19日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發生國內首起防疫旅館火災,當時共疏散47名房客,現場無人員傷亡,有鑑於此,消防署在去年4月17日函頒各縣市消防局消署救字第1090600118號「消防機關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患者收容場所火災搶救任務指導原則」,其中規範指導原則建議供各縣市消防機關據以執行火警搶救任務時,併同考量防疫作為。


消防署表示,針對火場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收容場所」,有要求消防人員必須一律穿著全套防護裝備,包括消防衣、褲、帽、鞋、手套、頭套並穿戴個人自給式呼吸器面罩(SCBA)等完整個人防護裝備,才能進入收容場所搶救,且應同步派遣1組以上專人著防護裝備、攜帶消毒用具待命消毒,及1組以上專人著防護裝備待命救護。


針對消防專家林金宏說防疫旅館的救火,「因為防疫,為了管制人流,就會封閉出口,就會造成疏散障礙」,消防署回應兩點表示,



一、有關防疫旅館封出口管制人流影響防災部分:

(一)出口管制部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6條規定,防火門應朝避難方向開啟,且常閉式防火門免用鑰匙即可開啟,遇火災等緊急狀況,可由內往外開啟避難。

(二)疫情期間有人流管制營業場所之緊急避難逃生部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說明,緊急情況時若隔離檢疫者認有危及生命安全,可戴上口罩逃出,再依指示至指定集合地點,以因應防疫又兼顧避難逃生安全。

二、消防人員執行入室搜救前,在人命救助及人員安全優先前提下,皆會依據火場狀況及受困者位置


,規畫進入與撤離路線,在穿著完整個人防護裝備、搜救器材及水線防護的安全狀態下,綜整救災人員及民眾整體情況,執行入室搜救任務,作最適時適切的處置。


彰化防疫旅館昨晚發生大火造成4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救災的消防人員。圖/讀者提供


消防署於去年4月17日函頒消署救字第1090600118號消防機關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患者收容場所火災搶救任務指導原則給各縣市消防局。消防署提供防疫旅館火災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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