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1-12-21
新聞來源:好房網
隨著人口高齡化,越來越多退休族選擇再次投入職場,貢獻自身職場經驗及專長,開啟第二階段職業生涯。依勞保條例及勞退條例規定,退休後再就業的勞工,雇主可以為其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雇主亦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共創友善職場。
勞保局說明,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勞工,或超過65歲且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時,依規定不得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但考量高齡勞工重返職場仍會面臨意外災害風險,為加強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政府放寬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的勞工,得由雇主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由雇主全額負擔,勞工在保期間一旦發生職災事故,即可向勞保局請領職災給付,雇主並得抵充其職災補償責任,落實勞工權益保障並分攤雇主經營風險。
圖為民眾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洽公。圖/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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