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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退休族再就業 可保職災險

新聞日期:2021-12-21

新聞來源:好房網


隨著人口高齡化,越來越多退休族選擇再次投入職場,貢獻自身職場經驗及專長,開啟第二階段職業生涯。依勞保條例及勞退條例規定,退休後再就業的勞工,雇主可以為其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雇主亦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共創友善職場。


勞保局說明,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勞工,或超過65歲且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時,依規定不得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但考量高齡勞工重返職場仍會面臨意外災害風險,為加強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政府放寬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的勞工,得由雇主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由雇主全額負擔,勞工在保期間一旦發生職災事故,即可向勞保局請領職災給付,雇主並得抵充其職災補償責任,落實勞工權益保障並分攤雇主經營風險。


圖為民眾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洽公。圖/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此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於2022年5月1日施行,該法擴大保障範圍,取消僱用人數及年齡上限限制,勞工無論是否超過65歲或是否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只要受僱已辦理登記雇主,即為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保險效力自勞工到職當日生效,即使雇主未申報勞工投保,發生職災事故仍可申請給付,使職災保障更周全完整,但雇主將面臨未投保罰責及給付追償責任。


勞保局提醒,若勞工請領傷病給付時,應檢送包括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傷病診斷書正本、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申請職災傷病給付者,請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雇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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