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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退休再就業 未來強制納職災保險

新聞日期:2021-07-19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凡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及超過65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勞工,得由雇主為其辦理職業災害保險。(本報資料照片)


為保障高齡就業者的職業災害及經濟生活安全,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及超過65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不能再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勞工,得由雇主為其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但若日前三讀通過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後,所有受僱勞工都會是強制加保對象。


勞保局說明,依現行規定,可僅單獨參加職災保險的對象包括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被保險人,超過65歲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的勞工。而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由雇主全額負擔,勞工在保期間若不幸發生職災事故,即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雇主可依勞動基準法,抵充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落實勞工保障並分攤雇主經營風險。


如以基本薪資2萬4000元、職災保險平均費率為0.21%試算,每月雇主僅要負擔50元。但勞保局指出,即使勞工超過65歲,只要有受僱事實,雇主仍給每月提撥6%的勞工退休金至其個人帳戶。


勞保局提醒,雇主如要申報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員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時,請填具「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正確勾選申報表內「已領取社會保險給付之種類」的欄位,勿使用一般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勞工退休金將一併完成申報手續。如為勞保局的網路申辦單位,線上申報時請於「保險別」欄位點選「僅參加勞保職災保險、勞退」項,勿點選「勞保(含普通及職災保險)、就保、勞退」。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說,如果按已三讀通過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後則無論受僱者身分、事業單位員工人數為何,只要有受僱事實就要強制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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