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0-11-26
新聞來源:yahoo!新聞
台灣勞保投保勞工高達上千萬人,不過歷來申請勞保職業病的案例非常少,遑論能成功獲得賠償的核定率,比起其他國家的數字更是遠遠偏低。學者解釋,這可能是因為勞工不想得罪雇主,加上職業病的認定舉證相當困難,像是精神疾病、職業性癌症等等,求償的過程曠日廢時,加上國家勞檢制度不彰、幾乎無法保障勞工,也難怪勞工多半寧願息事寧人,苦往肚裡吞。
圖/TVBS
勞工團體:「馬上道歉,立即復職。」
勞工團體登門踢館,指控上櫃企業普誠科技惡意資遣員工。事件起因於一名資歷22年的女性職員,多次遭主管性騷擾,導致重度憂鬱症,被醫師和勞保局鑑定屬於精神方面職業病;然而治療期間,竟遭公司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被法院一審判定解雇違法,資方持續上訴,讓當事人無法接受。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她被認定為這個職業災害以後,那公司認為她沒有生產力了,又再度把她資遣掉,勞動基準法第13條的規定,勞工在這個罹災期間,在職災期間不得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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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誠科技以新聞稿回應,澄清是依《勞基法》合法資遣,與性騷擾事件無關,至於女員工是否符合職災認定,仍有待二審釐清。像這類職災損害賠償引發的勞資糾紛所在多有,不過勞工為了生計,多半只能苦往肚裡吞。
職業病也是職災的一種,除了工作壓力導致的精神疾病,長期搬重物,導致手臂頸肩疾病或椎間盤突出,情況都相當普遍。但從去年數據來看,勞保投保勞工高達1046萬人,申請勞保職業病給付的只有1273件,其中較難認定的過勞、工作創傷或霸凌引發的精神疾病以及職業性癌症,能拿到補償的核定率僅僅1到3成。專家認為,多數勞工不知道有職災補償,或怕申請之後丟飯碗,檯面下的黑數恐怕不止於此。
台大公衛學院副院長鄭雅文:「有些工作者他出入冷凍設施他可能會有,這個溫度的這種適應的這些問題,在日本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異常溫度所導致的職業病,可是在台灣幾乎也是看不到。」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台灣的勞動成本裡面,長期忽略了一個叫做職場的健康成本,它就轉嫁給勞工國家又不會去檢查,又放任雇主去管理這樣子的風險,可是如果管理這樣的風險,它就會造成(雇主)他的成本增加,跟他的工作效率降低,所以你也知道他不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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