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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新聞】職場求生術/員工做5事自保 上班馬上投勞保

新聞日期:2020-10-06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民眾就業若發生職業災害,務必向縣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求助,以爭取應有的權益。記者羅紹平/攝影

台東縣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職災個案管理員張愛綱說,民眾就業期間面對可能發生的職災,務必做到下列五件事:注意雇主有沒有幫自己投勞保、操作機具設備一定要有操作手冊、對不熟悉的工作內容,一定要請雇主或專人指導、每天記錄工作內容,萬一發生事故要向勞工行政科求助,確保權益。


張愛綱建議民眾就業時,上班第一天就要投勞保,雇主有沒有幫投保,就看老闆有沒有要自己證件就知道;沒有的話的,一定要求雇主去投保,除勞保,其他如團保、意外險等,愈多愈好。


張愛綱提醒,勞工操作設備前,一定要有操作手冊,要有人指導。工作內容變動時,對不熟悉工作要請雇主或資深員工從旁指導,了解工作內容與程序後再上工。


最重要、也是多數民眾就業會疏忽的,就是因怕麻煩未翔實記錄每天的工作內容。張愛綱說,一旦發生職災,雇主通常想推卸責任,勞工與雇主往往各說各話,這時若有工作紀錄,對爭取應有的權益很有幫助。


她說,像施姓婦人的個案,雇主就否認交代施婦操作榨甘蔗機,但施婦稱每天工作內容就是操作榨甘蔗機;啟動職災調查時,調查人員雖會到場勘查工作環境,會對員工進行訪談紀錄,但有時員工怕得罪雇主,可能不敢據實以告。


民眾就業時,尤其從事高危險性工作的人一定要記錄每天工作內容,錄音、拍照都可以。常見職災後,當事人才懊悔當初沒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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