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2-05-06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高市前金區自強三路知名米糕店今天發生「電梯卡頭」意外,59歲李姓女送貨被救出時已經死亡,警消及勞檢單位初步研判機械故障,高市工務局指貨梯並無申請使用許可證,已依建築法處業者1萬5千元罰鍰,並要求停止使用。
今早高市自強三路米糕店傳憾事,市府獲報後馬上委請中華民國建築物昇降暨機械停車設備協會派員勘查,發現貨梯並未申請使用許可證,違反建築法第77條規定,除勒令停用,也依法開罰。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依「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昇降設備安裝完成後,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另昇降送貨機每3年應委託執行安全檢查1次,且委請專業廠商負責維護保養,由專業技術人員依一般維護保養的作業程序按月實施並作成紀錄。
工務局呼籲,貨梯或其他機器都需要管理人作定期安檢並適當維護保養,保持機械安全性與方便性。使用期限內,應由專業合格廠商每月至少保養一次,每年度依法向檢查機構申請換發許可證,確保設備功能正常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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