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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新聞】破壞工安現場 世紀鋼鐵罰8萬

新聞日期:2021-06-24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桃園地院依偽造文書判黃姓廠長3月徒刑、世紀鋼鐵罰金8萬元。記者曾健祐/攝影


鋼鐵大廠世紀鋼鐵公司四年前發生工安意外,泰國籍工人蘇姓男子遭脫鉤鋼樑壓到下半身,導致多處骨折、尿道肛門重傷,黃姓廠長擔心遭停工,命林姓課長、陳姓衛生人員移動職災現場、偽造不實報告給職安署,桃園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判黃、林各三月徒刑,陳判拘役五十日,均緩刑二年。世紀鋼鐵則判罰金八萬元。


檢方調查,黃、林及陳男當時分別是世紀鋼鐵觀音廠總廠長、製造部課長及環境安全衛生人員,二○一七年九月六日上午,廠房操作固定式起重機將放置地面的五支鋼樑吊上聯結車時,發生吊掛勾頭鬆脫,當場壓到泰國籍蘇姓工人。


蘇下半身遭重壓,導致骨盆及左腳多處骨折、尿道及肛門多處受創,住院將近一個月;黃等人明知發生職業災害,除必要的搶救不能移動、破壞現場,但他們擔心作業區遭停工,出貨時效可能受到影響。


黃就指揮林將職災現場移到同廠的H棟,以此方式破壞現場,並由陳在業務文書的意外事件報告表中,登載「發生地點:H棟」、「事故發生經過:事後當事人口述,腳踢到枕木向前撲倒後,H型鋼倒下壓住下半身」等不實事項,再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報告。


法院審酌,黃姓廠長、林姓課長身為管理者,本應確保勞工安全,輕忽吊鉤應設置防止脫落裝置,導致外籍勞工受重傷,事後又共謀破壞職災現場、製作不實文書,考量犯後坦承、無前科,各依偽造文書判有期徒刑三月,陳判拘五十日,均緩刑二年。可上訴。


另世紀鋼鐵未善盡提供安全施工環境給與勞工的義務,審酌公司違反義務程度、本件職業災害造成危害等,及事後已和勞工和解等,判罰金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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