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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et 生活誌

【新聞】環保署列管「笑氣」 限業者明年5/1前取得核可

新聞日期:2020-11-16

新聞來源:Hinet生活誌



近年來笑氣(一氧化二氮)成為青少年濫用藥物第1名,環保署已公告「笑氣」為第1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使用笑氣相關產業最遲應於110年5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臺南市環保局表示,全市約有48家使用笑氣業者,環保局已著手查訪其運作情形,日後也會與跨局處合作聯合稽查,請業者務必依相關法規辦理,違反者依法處可以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笑氣主要是用於食品、醫療及工業等用途,食品主要作為發泡劑,醫療上作為麻醉藥劑,工業方面鋼鐵業作為熱處理、電子業主要用於半導體材料表面以避免氧化等;因笑氣有麻醉止痛效果遭部份青少年濫用,恐危害身心健康;笑氣無色無味未來除特定用途經政府同意外,均需添加具有惡臭味「二氧化硫」,以遏止濫用吸食。


市長黃偉哲指出,青少年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基石,為有效防堵笑氣濫用,保障市民健康,市府將聯合警政、衛生及環保等相關單位查緝,共同防堵笑氣不當濫用並強化笑氣納管流向,營造樂居的健康城市,守護台南。


環保局藉由化學雲、南科管理局化學品管理系統、列管毒化物廠家線上調查、中華民國高壓氣體協會及環保署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勾稽、交叉比對等方式,已掌握全市48家運作業者以及笑氣流向;笑氣為環保署第一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環保局將擇日舉辦法規明會,輔導業者明年5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也會持續對業者進行上、下游買賣勾稽比對。


環保局長謝世傑呼籲業者,使用笑氣務必遵守「4要2禁止」,要核可、要標示、要逐筆網路紀錄、要按月申報、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業者未依規定取得核可,或未逐日逐筆網路傳輸並按月申報交易資料者,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網購平臺交易者,平臺業者處以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網路賣家處3萬至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等,則加處相關刑事責任,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民眾勿以身試法。(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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