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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明年元旦起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調高為11.5%

新聞日期:2020-10-30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勞保局30日表示,從明年元旦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調高為11.5%,其中含就業保險費率1%、2021年度勞保職災保險實績費率亦自是日起適用。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2021年1月1日起調高為11.5%,扣除內含之就業保險費率1%,故2021年以10.5%計算普通事故保險費。又2021年勞保實績費率之適用單位共12,728家,其中近8成為減收單位,顯示實績費率確實發揮督促雇主加強職災預防工作,減少職災事故發生之效果。


勞保局說明,有關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之通知作業,已於2020年9月份保險費繳款單(2020年10月21日寄發)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又2021年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因配合基本工資自2021年1月1日起調整為24,000元,需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一經勞動部公告修正後,預計2020年11月中旬置放於本局全球資訊網,並同步修改保險費金額試算系統,提供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上網計算明年應繳納之保險費服務。


勞保局指出,為激勵雇主加強職災預防並改善工作安全衛生設施,以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費率除採經驗費率,每3年精算調整外,針對被保險人數達7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職業災害保險之行業別災害費率併採「實績費率制」,每年按單位前3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例增減調整。


根據統計,2021年共有1.27萬家投保單位適用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相較前一年增加220家,其中減收費率者計9,718家,佔76.35%,加收費率者計2,131家,佔16.74%,維持原費率者計879家佔7%,另109年度適用單位中有682家不再適用,相關通知作業已在10月28日函知相關單位。(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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