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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新聞】女作業員擦拭機台被截斷3手指 食品公司判賠382萬元

新聞日期:2021-09-23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何女擦拭工廠機器時左手不慎被捲入,導致3根手指截肢,屏東地院認為公司未作好機台防護措施,判賠382萬多元。 (記者李立法攝)


何姓女作業員在擦拭工廠機器時左手不慎被捲入,導致3根手指截肢,何女勞動力減損,對其任職的食品公司提告求償,屏東地院認為該公司未作好機台防護措施,應賠償何女382萬多元,可上訴。


何女在台灣有明食品公司擔任作業員,2018年某日下午以抹布擦拭清潔廠內碾壓轉軸機時,左手不慎被機器捲入,送醫後被截去3根手指,何女認為公司未作好機台防護措施,導致她受到截肢傷害,勞動力因而減損65.52%,遂提告求償。


台灣有明食品公司認為,該公司在員工教育訓練中宣導「機器設備清洗前應先關閉電源」,何女也簽名參加教育訓練,理應知悉,且「機器設備清洗前應先關閉電源」為一般常識,何女便宜行事,才會受傷。


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派員進廠檢查後,發現何女擦拭清潔的碾壓轉軸機,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其他適當的防捲夾自動保護裝置,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


屏東地院認為,工廠內不論什麼裝置,都要有防止人員被捲夾機制,如異物捲入時自動感應停止等設計,該公司對何女傷勢應負過失責任,扣除已支付相關補償金,須賠償何女勞力動減損及精神撫慰金等共382萬7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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