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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台電塔山工務所累積零災害近50萬小時 獲職安獎

新聞日期:2020-10-16

新聞來源:中央通訊社


金門縣政府16日頒獎表揚年度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台電金門塔山工務所獲單位優良獎,由工務所主任陳憲能(中)代表受獎,工安課長林志斌(右2)則獲個人獎。(金門縣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傳真 109年10月16日

台灣電力公司金門塔山工務所與工安課長林志斌,興建第九、十號發電機組工程克服交通運輸不便等多項劣勢,累計無災害近50萬小時,獲年度推行職業安全優良單位和個人獎。


金門縣政府配合勞動部安檢成效,頒獎表揚109年度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社會處長董燊表示,獲獎單位金門塔山工務所,秉持台電「人命為首要,工安最優先」等工安政策,落實「工安第一、品質如式」管理策略,將施工安全衛生列為首要管理項目。


董燊表示,工程進行期間,塔山工務所雇用大量本地機具及人員,對金門地區在地化發展,有相當助益;同時,塔山工務所健全及嚴格的工安管理制度,不但提升作業勞工安全意識,對於金門地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也具有潛移默化作用。


塔山工務所表示,為因應金門地區近年來用電急速成長,台電在現有塔山電廠廠址可利用的空間興建第九與第十號發電機組工程,施工過程克服離島交通運輸不便、勞工流動率高及營造機具老舊等劣勢,秉持台電工安政策,落實管理策略,將施工安全衛生列為首要管理項目。


塔山工務所說,工務所設有專責工安部門,課長林志斌規劃、督導工程工安管理事項不遺餘力,尤其首重工區「工安紀律」的維護,運用「勤查重罰」的工安查核制度,化被動為主動,提出各項興革預防對策,徹底降低施工期間工安風險,維持工程期間「零災害」,累計無災害工時49萬5080小時。社會處表示,林志斌獲獎可謂實至名歸。


社會處表示,這項獎項是勞動部為公開表揚推行職業安全衛生成效優良的事業單位及人員,鼓勵事業單位運用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並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每年辦理的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評選活動。(編輯:陳俊碩)1091016


台電金門塔山工務所興建第9、10號發電機組工程,克服多項劣勢,累計無災害工時近50萬小時,獲選年度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16日由金門縣府表揚。中央社記者黃慧敏攝 10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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