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2-05-03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
勞動部今日發布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2021年的訴願案件處理報告,2021年共接獲1784件訴願案件,其中約10.60%、199件原處分得以撤銷。(資料照)
勞動部先前針對部分企業,因未經工會同意或勞資同意,就讓女性員工夜間出勤給予處分,但在大法官認定女性不得夜間工作屬「違憲」後,已有不少企業針對勞動部的處分提出訴願,並進一步提出行政訴訟,最後已獲得法院撤銷處分的判決。
勞動部今日發布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2021年的訴願案件處理報告,2021年共接獲1784件訴願案件,其中約10.60%、199件原處分得以撤銷;但也有訴願人不服訴願結果,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根據統計,2021年度共144件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其中88.19%、127件都獲得「駁回」判決,顯示勞動部的訴願決定多數獲得法院贊同。
不過,仍有17件案件,法院不認同勞動部的處分,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郭培榮指出,法院撤銷原訴願決定,可能是因事實認定不同,例如當事人提出新事實新事證,獲得法院認同,此外,也有法院見解不同的情況,讓原本的處分遭推翻。
近期勞動部就處理部分案例,因司法院大法官2021年作出禁止女性夜間工作屬「違憲」的解釋,但先前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又針對女性夜間工作訂有限制,導致部分企業因未經工會同意或勞資同意,就讓女性員工夜間出勤予,遭勞動部處罰,企業不服提出訴願,之後進行提出行政訴訟,近期法院的判決,均以釋憲案內容為依據,做出撤銷處分,也就是企業無需受到處分。
據了解,不只家樂福、華航等大企業遭勞動部處分,在釋憲案後陸續撤銷罰款,還有其他企業,也因此獲得平反。
勞動部指出,2021年訴願案件大多集中在《勞工保險條例》、《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3大類,比例高達總數的67.04%。勞動部法務司副司長郭培榮分析,實際處理的訴願案件,發現不少是雇主未依規定給予工資明細。
郭培榮解釋,部分規模較小、勞工人數較少的事業單位,雇主在給付工資時,沒有同時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提供給勞工;也有部分雇主,以勞工因故離職,沒有回到事業單位辦理交接事宜,或是沒有親自回到事業單位領薪水等理由,而沒有把工資計算方式明細提供給勞工,因此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遭地方政府裁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當事人若對勞動部進行的裁罰內容不服,可提出訴願,若訴願人再不服訴願決定,可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不過,根據近幾年統計,行政訴訟的結果,法院的維持率都在8成以上甚至近9成,2018年為87%、2019年為88.5%、2020年為81%、2021年為88.19%,表示多數案件法院多贊同勞動部的訴願決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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