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4-08-15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文/中時新聞網 吳美觀
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可提高勞保老年年金權益。(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勞工65歲退休年齡大解禁!「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明定勞資雙方協商後,可延後強制退休年齡,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持續投入職場。勞動部表示,65歲以上繼續工作的勞工,享有三大好處,除了可持續參加勞工保險外,年資累計無上限,加上年金給付有展延機制,每延1年給付金額提高4%,最多可增加20%,年資愈長且延後請領,每月及最終領到的年金也會愈多。
勞動部指出,勞保年金制度實施時,已明定老年年金給付的法定請領年齡,將逐步調高至65歲,今(113)年請領為64歲,明年則達到上限65歲。符合此法定請領年齡,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且已辦理離職退保的勞工,可依相關規定申請老年年金給付。
值得注意的是,勞保年金的年資的計算無上限,勞工在退休前的加保年資都可合併計算,因此投保年資愈多,屆時請領的年金金額也越高。
此外,老年年金給付設有展延金給付機制。只要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於法定請領年齡後提出申請,每遞延1年請領,給付金額即提高4%,最多可增加給付20%,且此增幅將終身發放,享有「活到老、領到老」的保障。
換言之,勞工年資越長且延後請領,未來每月及最終領取的年金金額也會愈多,為老年經濟生活打造穩固後盾。
不僅如此,勞動部補充說明,勞工持續留在職場並參與勞保,仍享有請領勞保其他保險給付,包括傷病、失能及家屬身故喪葬津貼等權益,更可在滿65歲之前,獲得就業保險保障,倘若遭遇資遣等非自願離職情形時,最高可享有9個月的失業給付,甚至在參加職業訓練期間,還能請領最長6個月的職訓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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