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4-09-12
新聞來源:yahoo!新聞
文/記者魏妤庭/台北報導
▲中秋節為法定休假日,勞動部表示,若雇主需勞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圖/記者林則澄攝,2024.08.27)
今(2024)年中秋節落在週間,勞動部提醒,中秋節為法定休假日,依照勞基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且當日工資照給。若勞工同意中秋節當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此外,若中秋節正好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勞動部表示,今年中秋節落在週二,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到週五為工作日,雇主如需勞工在中秋節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加發工資,也就是說,除了原本約定照給的當日工資外,還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再加發1日工資。倘若超過8小時工作時段,屬於延長工作時間,按勞基法規定應計給加班費。
勞動部表示,若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正好與中秋節在同一日,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則日補價。而9/17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的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擇日補假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勞動部強調,中秋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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