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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三級警戒|員工健檢來不及做怕挨罰 職安署給答案

新聞日期:2021-05-25

新聞來源:蘋果新聞網


職安署說,員工健檢可以年度為單位,在當年度做完即可。資料照片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僱主對於不同年齡層的在職勞工每1到5年要實施健康檢查,若超過期限可開罰。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不少企業都居家上班,勞工無法如期體檢該怎麼辦?職安署說,考量疫情嚴峻,僱主實施健康檢查,可以「年度」採計,例如有勞工本來應在今年5月底完成健檢,可延後到今年底完成即可。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在職勞工年滿65歲者,僱主每年要為其實施健康檢查;40歲以上未滿65歲者,每3年檢查一次;未滿40歲者,每5年檢查一次。若僱主未定期幫勞工檢查,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但近日新冠肺炎疫情上升,各大醫院紛紛警戒提高,有企業來詢問若無法如期完成健檢,該如何處理?職安署說,考量疫情與每位勞工受僱時間不同,企業辦理年度健康檢查時,只要在「年度」內完成即可。

舉例來說,若某勞工前一次檢查日期是5年前的5月31日,依規定應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健康檢查,但企業只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即可。(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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