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日期:2020-06-22
文章來源:威煦部落格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究竟這些職場醫護人員實際都在做什麼?他們的出現對於職安衛領域又有什麼正面影響呢?一起來看看!
職醫和職護負責什麼工作呢?
先來聊聊職醫吧!
職醫也有人稱廠醫,是臺灣法定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提供企業「臨場服務」(舊稱臨廠服務),提供預防、診療職業傷病與健康顧問服務。
隨著職業傷病情形層出不窮,職醫也提供一項相當特別的服務──為勞資雙方因職業傷病所衍伸的疑慮,提供醫療專業見解。例如我們先前寫的這篇一分鐘了解職業病當中就有提到,勞工懷疑自己有職業病疑慮時,或是不確定自己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是否適合返回職場,這時候就可以尋求職醫協助判斷。
而職護的正式名稱是「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除了提供一般傷病和職業傷病的緊急處理,其實職護的角色最重要的是「提供企業健康促進之預防規劃」。因此平時職護人員除了提供健康諮詢,也會經手勞工體格檢查、健檢結果,分析與評估這些數據,制定職業傷病預防方針,改善勞工的職場環境。
職醫在企業的功能,除了提供健康促進、醫療諮詢等服務之外,還有一種特別功能,那就是「解決和醫療、健康相關,但在醫療院所不易處理的問題」。
什麼樣的企業會需要聘請臨場醫護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法》自2014年上路後,現已明文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
另外你可能會好奇,如果公司很大,只請一位職醫搭配一位職護,廠區這麼大,他們怎麼忙得過來?高風險產業和低風險產業,醫護人員到場服務的頻繁程度應該也要不一樣吧?
答案是肯定的。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文規定,企業人數不同,醫護人員的臨場服務頻率也會不同。50-299人之事業單位、300-60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據第一、第二和第三類事業別,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都不一樣,可以點此查詢,或上法規雲看自家公司應該遵守的所有法規。
企業雇用臨場服務醫護人員,有什麼效益?
臨場醫療服務人員不僅專業,也相對稀少,因為需要通過法定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時數,並具備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資格,才能聘任。
但隨著職業衛生安全文化的推廣,也因為現代人工作壓力大,職災、過勞情形頻傳,越來越多企業主發現這個需求,這些渴望企業永續經營的老闆們,發現自己需要有人協助來提出策略性的職災、職業傷病預防計畫,因此近期職醫、職護的職缺也越來越多,看得出市場需求。
當然,這些預防措施只是第一步,真正重要的是執行,而且要由上到下宣導,環安衛觀念才能深植公司上下員工心中,將風險降到最低。
事業單位也可搭配教育訓練,讓員工減少受傷、罹患職業病的可能。(點我了解我的公司需要有什麼教育訓練,才不會誤觸法規!)
以上針對不熟悉職醫和職護在做什麼的人淺短介紹,若有職醫和職護朋友們大駕光臨,歡迎於留言處補充、交流,身為環安衛文化推廣者,我們將深感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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