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0-04-01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毒化物運作業者整齊排列不同種類毒化物,包裝須明確標示、流向要清楚記錄,並做好危害預防。示意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今天公告實施「新北市檢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毒性及化學物質違法汙染案件,查證屬實且裁罰金額達10萬元,可領取罰金10%的檢舉獎金,吹哨者可領到30%,檢舉獎金最高150萬元。
目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共列管340種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包裝須明確標示、流向要清楚記錄,並做好危害預防工作。新北市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業者共511家,去年毒化物違規查獲48件,其中主動稽查46件、民眾檢舉2件。
新北市以前沒有相關檢舉獎勵辦法,這次根據2019年1月16日毒化物母法修正,新增檢舉獎勵條款,新北市決定訂定辦法公告實施。其它五都目前都已有相關辦法。
環保局表示,獎勵辦法將為檢舉人保密,但通常內部員工往往最清楚工廠運作情況,因此獎勵辦法訂有吹哨者條款,鼓勵內部員工勇於揭發雇主不法,特地把獎金提高到罰鍰金額30%,目前法令最高罰金500萬元,獎金可達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