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0-03-20
新聞來源:勞動部
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疫情尚未趨緩,對國內社會、經濟產生相當之衝擊,勞保局為積極配合政府當前政策,協助疫情期間受到影響之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將就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予以緩繳6個月,且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疫情期間受到影響之投保(提繳)單位經向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或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及與產業相關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均自109年4月起得向勞保局申請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事宜。
經核准者,緩繳期間為6個月,緩繳月份為109年2月份至7月份計6個月,自寬限(限繳)期滿日起算,得延後半年繳納,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