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0-02-26
新聞來源:中央通訊社
勞動部全國版職災地圖會公布重大死亡職災的地點、雇主等資訊,但若職災非因事業單位違反法令造成就可不用被公布引起爭議,勞動部修正法規,未來不論原因都會被公布。
為了讓民眾更清楚知道發生重大職災案件的地點、雇主等資訊,勞動部在106年公告訂定「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並在同年12月1日上線全國版職災地圖,讓民眾上網就可查詢相關資訊。
根據要點規定,只要事業單位發生重大職業災害,職災地圖中會載明因設施等做得不好導致發生重大職災並導致勞工死亡的事業單位名稱、行業別、事件類型、罹災人數、地址、業主、發生日期等。
不過,由於要點當中也規定,若事業單位不是因現場安全衛生管理或設施不良等情節重大,導致其本身、各級承攬人或平行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者,就可免公布重大職業災害資訊,引來立委批評。
勞動部職安署官員說,過去要點僅規定事業單位因違反法令事項發生重大死亡職災才須被公布,但有立委認為有這條但書彷彿「開門」給事業單位,因此要求刪除相關法規,只要發生重大死亡職災就應該要被公布。
官員表示,勞動部職安署日前已修正要點,將相關條文刪除,也就是說,不論事業單位因為什麼原因,只要有發生一人死亡職災或者是勞動場所發生自營作業者死亡的職業災害,就會被公布在職災地圖上。
官員表示,職災地圖也是防止職災發生的一項措施,讓事業單位知道發生重大職災會公布,就能加強職業安全管理。(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