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20-02-06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因武漢肺炎疫情擴散,陸委會昨將中國大陸旅遊警示調升為「紅色」(不宜前往),勞動部強調雇主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不宜指派員工前往中國大陸。示意圖/Ingimage
因中國大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嚴峻,確診病例數仍持續增加,陸委會昨將中國大陸旅遊警示調升為「紅色」(不宜前往),勞動部強調雇主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不宜指派員工前往中國大陸,如果雇主強制指派前往,卻未提供必要的口罩、消毒用品等安全衛生預防設備及措施,勞工可拒絕指派。
勞動部表示,雇主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不宜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如非必要,也應暫時避免指派勞工前往港澳地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並照付工資,如果強制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工作,卻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預防設備及措施,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勞工也可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跟雇主要資遣費。
勞動部強調,現階段雇主如確有必要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地區工作,應徵得勞工同意並評估勞工個人健康狀況,避免指派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等疾病的勞工;雇主若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地區工作時,應強化勞工清潔、呼吸道衛生、自我健康狀況監測等感染預防措施的教育訓練,並提供口罩、個人消毒用品等防護設備,及採取體溫量測、加強工作區域清潔、消毒及保持通風。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解釋,原則上呼籲雇主目前不要指派員工到中國疫區,但若必要的情況下,雇主應視當地疫情狀況、職場風險強度評估,準備好足以應付的防護設備給勞工。
關於雇主指派員工赴中國出差、工作,勞動部整理了4項Q&A如下:
Q1.政府宣布中國大陸地區列入二級以上流行地區,此時是否還可以繼續指派勞工至中國疫區提供勞務?
A:雇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Q2. 如果雇主因應疫情,調整勞工回台工作,工資部分是否需支付?
A:雇主為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與勞工協商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勞務提供方式,應照付工資。
Q3.雇主強行指派勞工赴中國大陸疫區提供勞務,勞工得否終止契約?
A:雇主如強行勞工至中國大陸疫區工作或出差,致勞工有權益受損之虞,勞工得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給付資遣費。
Q4.勞工因公指派到中國大陸地區工作,安全衛生防護應如何確保?
A:1.雇主如確有必要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工作,應評估勞工個人健康狀況,避免指派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等疾病之勞工。
2.雇主應強化勞工清潔、呼吸道衛生、自我健康狀況監測等感染預防措施之教育訓練,並提供口罩、個人消毒用品等防護設備,及採取體溫量測、加強工作區域清潔、消毒及保持通風。未能提供者,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前往中國大陸地區。(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