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19-09-16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男子王勝男3月間與友人飲酒後,駕駛曳引車違規迴轉遭劉姓警員攔查,涉嫌駕車衝撞警用機車,劉騎車追捕,王突然急煞倒車撞警用機車,致劉右膝受傷,經警開4槍制伏,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將他起訴,但王男於7月17日死於工安意外,台中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按被告死亡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法官查出王勝男業於今年7月17日因工安意外外傷性休克死亡,此有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在卷可稽,遂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起訴書指出,53歲的王勝男3月5日下午,在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巷內工廠與友人飲用啤酒後,駕駛曳引車行經潭興路因違規迴轉,經劉姓警員騎機車攔查。
王男趁劉姓警員下車離開機車後,駕駛曳引車衝撞警用機車後逃逸,劉隨即騎車由後追捕,行經潭子區仁愛路時,王突然急煞並向後倒車,撞到後方劉所騎的警用機車,劉見狀跳車閃避,受有右膝處擦傷,但警用機車後照鏡及車殼等多處損傷,致不堪使用。
劉姓警員見情況危急,持槍朝王駕駛曳引車左後車輪射擊4槍,始在附近樹林空地查獲王,並測得王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7毫克。(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男子王勝男3月間酒後,駕車違規迴轉遭警員攔查,他突然急煞倒車撞警用機車,致警員受傷,經警開4槍制伏,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等罪將他起訴,但王男於7月17日死於工安意外,台中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