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19-08-02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近年來如零工經濟等新經濟模式衝擊現有的勞動法令,勞動部以「新經濟模式與新科技發展對台灣之影響」委託研究,研究建議應修正勞工保險條例,開放以個人身分加保,並建議把投保薪資改為以小時計算,以利計算工時、避免過勞及投保作業。
勞動部綜規司司長王厚誠表示,受到新經濟及新科技的發展與運用,自由工作者數量可能因此迅速增加,因此委外研究提出未來調整方向。
研究發現,我國近年新經濟模式包括以交換、分享、交易或租借等方式,集結眾人資源,重新活化其價值的「共享經濟」,如汽車共乘、餐食共享;及透過網路整合零散的資源,創造以平台為基礎的「平台經濟」,如Foodpanda、Uber、外包網等。
該研究建議,修正勞基法11條增列「雇針針對導入新設備或技術,應事前提供所需相關培訓。勞工如於接受訓練後仍對所擔任之工作難以勝任時,雇主應給予合理調適期間,如確無法勝任時」,雇主才可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研究也建議,應在現行勞動法令的架構下,積極認定各種工作型態的僱傭關係;修正職安法,由勞務需求者負擔勞工安全衛生雇主責任;修正勞保條例,允許勞保涵蓋同時從事多種職業平台勞務提供者,如建立「平台勞工職業工會」,提供同時從事多種職業平台勞務提供者,開放以個人身分架保,研議投保薪資改以小時計算。
王厚誠說,這只是先期研究,仍未提及修正法令等時程。未來將辦理平台經濟勞務提供者的僱傭關係及工時認定研究;強化勞動相關調查及研析,掌握新經濟模式與新科技動態與勞動市場因應;辦理有關新經濟模式或新科技發展的職災認定研究。(中時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