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19-07-12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郭芷嫣因電爆組員、機師餐加料說,被長榮航空人評會決議免職,而郭在年初曾因替外籍旅客擦屁股案受辱身心受創,躍上媒體版面,桃園市勞動局接獲申訴,認定長榮違反職安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先依違反職安法罰6萬元,再經2次性平會審議,認定長榮事發後無具體糾正與補救措施,且為累犯,近日發出公文,確定長榮依違反性平法開罰40萬元。
長榮航空表示,已收到裁罰通知,目前公司尚在評估是否提出訴願。
桃園市勞動局指出,由於107年9月,長榮也發生過員工性騷案件,事後未積極處理,已違反性平法一次,可罰30到150萬元不等,當時裁處30萬元。
此次性平會委員審議認為,長榮已是第二次發生違反性平法案件,事後無立即採取有效補救措施,依裁罰基準規定罰40萬元。另違反職安法部分,早在年初就被認定長榮無做好不法侵害之預防,開罰6萬元,總計罰46萬元。
郭芷嫣今年初因在飛機上服務乘客,遭受外籍人士提出無理服務,包括逼迫幫脫內褲,幫擦屁股等,郭身心受創,在工會陪同之下出面指控長榮,桃園市勞動局主動了解並接獲申訴,展開調查,認定長榮航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
勞動局指出,依性平法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並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如發生有員工遭受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如對空服員加強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教育,但市府5月召開性別工作平等會議審議,發現長榮並無具體辦理,難以進行有效糾正與補救,因此認定二度違反性平法,裁處40萬元。
勞動局指出,長榮航空與申訴人接獲裁處公文之後,若對裁處內容與金額不服,都可在1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提出行政救濟。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郭芷嫣在年初就因替外籍旅客擦屁股案受辱身心受創,市府勞動局當時接獲申訴,認定長榮違反職安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先依違反職安法罰6萬元,再經2次性平會審議,認定長榮在事發後無具體糾正與補救措施,且為累犯,近日發出公文,確定長榮依違反性平法開罰40萬元。
圖/取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臉書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郭芷嫣在年初就因替外籍旅客擦屁股案受辱身心受創。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