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19-04-18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陳姓男子在桃園經營的零件工廠前年11月8日發生公安意外,吊掛作業時因突然脫鉤,大量模具傾倒導致張姓員工活活被壓死,檢方調查發現,陳身為負責人卻沒有提供寬敞空間、防止脫鉤設備,顯然有業務過失,但考量他坦然面對未卸責,已賠對方家屬300多萬元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陳(66歲)聘雇張男擔任機器操作員,但工廠內模具堆放活動空間狹窄,起重機吊鉤沒有防止脫鉤裝置,也無防止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的措施。
當天早上10點多在施作吊掛模具時,吊鉤突然鬆脫飛落,層層堆疊的模具被撞翻往張方向掉,結果張無處可逃慘遭重壓,導致全身多處骨折併發氣血胸,消防到場時就已經沒有生命跡象,檢察官相驗後簽分偵辦。
而勞動部職安署調查認定,工廠模具堆放環境狹窄,對勞工活動、避難及救難有不利因素,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加上無防止脫鉤等等,陳身為實際負責人,有指揮、監督及管理責任,應注意而未注意規範,顯然業務上有疏失。
但檢方考量,陳坦承犯行,已深表悔悟,事後未推卸責任坦然面對,已經賠償被害者家屬315萬元達成和解,張姓操作員妻子也表示願意原諒不再究責,認為給予緩起訴對於公共利益無礙,予以緩起訴處分,命6個月內得支付公庫2萬元。(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桃園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