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19-04-02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北市20多歲的吳姓派遣工操作氣壓沖床機時,因工廠陳姓女負責人下令關閉紅外線安全裝置,致使吳男操作時一個閃神,右手掌被沖床機壓斷,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女未對吳男進行完整職業安全訓練,且關閉感應紅外線,今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陳女。
去年4月26日,吳男被人力公司派遣至新北市一家五金配件製造工廠上班,去年5月9日,因工廠製作一批特殊模具,機台得改為單手操作模式,負責人陳女因此下令關閉紅外線安全裝置,吳男右手衝壓鐵片時,一個閃神左手不慎按下電源,啟動氣壓沖床開關,導致右手掌被氣壓沖床機壓斷,當場血肉模糊、手骨骨折。
庭訊時,陳女坦承犯行,不過認為吳男亦有操作疏失,檢方認為,吳男縱有疏失,但雇主仍應為其未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機械設備行為付過失責任,因此今將陳女起訴。(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女未對吳男進行完整職業安全訓練,且關閉感應紅外線
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物罪嫌將她起訴。(記者陳慰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