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19-03-19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召開職災單獨立法說明會。(記者李雅雯攝)
勞動部推動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今天上午在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召開第3場座談會,多名職業工會代表出席,在座提問同時從事多份工作、且沒有一定雇主勞工如何投保?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回應,過往函釋已放寬解釋,1名勞工做了多份工作,投保1個職業工會即可涵蓋其他從事非本業工作時發生職災的保障,可請領職災保險給付。
座談會中有職業工會代表提問,現行工作型態多元,也有勞工同時身兼好幾份工作的樣態,4人以下事業單位非強制勞保納保對象,這是否代表有多重工作的勞工需要加入不同的職業工會才能擁有保障?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回應,職災保險目的就是為了分散雇主責任,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就算是僱員在4人以下,在職災單獨立法上路後就需強制納保,職業工會照現狀,可繼續為勞工投保;若有勞工兼任多份工作,且是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其僅需加入1個職業工會就能獲得保障,例如加入A職業工會,但卻是在B工作上發生職災,仍可獲得相關補償。
根據勞動部在民97年發出的函釋,沒有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漁會甲類會員,從事非本業相關工作而於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者,得請領職災保險給付。(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