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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他們生命誰負責? 國營事業重大職災9成外包


新聞時間:2018-12-18

新聞來源:TVBS NEWS

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工程,根據職安署指出,有9成以上都是發包出去的,在經過層層轉包之後,若是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勞工的權益難以追究。從2015年至今,國營事業發生的重大職災事件就多達46件,其中又以台電26件最多。學者建議,應該要讓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才能讓賠償經費充裕些。

火鍋店員工:「最後面我們會把裡面我們泡的昆布、蒜頭,還有高麗菜都撈起來。」 取出熬湯食材,鍋子冒著白煙,得小心別被燙傷,火鍋店的內場人員講求效率也得注意安全。 餐飲集團行銷公關經理徐家瑜:「在切肉的時候,我們會先把肉塊固定了,再去開電源,也是可以防止意外的發生。」 廚房用火用電用刀都要特別小心,標準配備少不了帽子、口罩和手套,而外場人員則是要善用推車,取代用手直接端太多的盤子。 記者曾奕慈:「餐飲業者透過員工的教育訓練,還有他們的服裝穿著,來保障員工在工作上的安全,不過在餐飲業工作,其實安全性已經算是比較高的了,如果是來到戶外的話,可以看到路邊有這個電線桿,需要做到一些電線的維修工程,危險性相對來得高,而這些維修人員他們的安全又該受到什麼樣的保障呢?」

根據經濟部提供的資料,從2015年到現在,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包括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和中鋼,總計發生46件重大職業災害,其中台電公司26件最多,第二則是台水公司的9件。追究原因,勞動部職安署指出,主要是因為趕工和沒做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還有因為層層轉包的模式難以落實管理。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李文進:「一層一層轉下去,轉到最後的承攬商,基本上它的規模都比較小,那所雇用的所謂的勞工都是所謂的無一定雇主的勞工,那他對這個作業也不熟悉,對環境也不熟悉。」 職安署表示,國營事業多數工程都是用發包的,就台電來說,工程部分100%屬於發包,維修也有90%發包,而重大職災就有9成是發生在承攬工上,台電回應,相關措施目前正在檢討中。 文大勞工關係系副教授李健鴻:「這些行業它原本它的生產過程,危險的因子就比較高比較多,因為終究有公務機關的性質,應變的速度、能力就會相對沒有那麼地快速。」 目前職安署針對國營事業一處工地1年會有兩次稽查,其中台中火力發電廠則是每周一次,依照職安法第6條第一項,設施不良可依事業規模罰3到30萬元,台電因為規模較大,以6萬起跳;第26條規定,若未盡到告知包商工作危害因素,可罰3到15萬元;第27條則規定,要進行協議組織統合管理,未落實罰3到15萬元,不過就有學者質疑,職安署雖然被法律賦予權限,但勞檢單位卻一點力量都沒有。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李文進:「有些法律規定可以立即處分停工的,我們當然就依法處分,那有些是可以通知改善的,所以並不是學者所說的,我們職安署是沒有牙齒的老虎。」

李健鴻教授指出台灣國營事業,目前採自主管理和勞動部勞檢雙軌制,但層層轉包之下,延伸出最大的問題就是這些承攬工出了事該由誰負責。 李健鴻:「單獨編一個職災保險立法之後,它的經費才會充裕,但這個呢?又有很大的阻力,很大的阻力,包括職業工會或業者他們都不希望單獨立法,因為單獨立一個職災保險法,他們要繳的保費會變多。」 從最上層的大包商、中包商到小包商或是工頭,誰該負多少責任若是難以劃清,承擔最多風險又最倒楣的永遠會是在外頭日曬風吹雨淋的基層勞工。(記者 曾奕慈 / 攝影 何佳陽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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