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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別用「做功德」逼走個案管理師(葛冠石)


新聞時間:2018-11-11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於新書發表會受訪指出,長照A單位個案管理師(下稱個管師)「3人配500名個案」,人力比過高,呼籲政府重新調配人力。

北市聯醫現有5個院區,正在執行台北市衛生局「精進長照社區整合照護計畫」,亦透過主動發掘社區複雜個案推動長照服務、居家醫療等。筆者曾任該計畫個管師,其勞動條件同樣亟待改善,筆者就期間所觀察到的現象進行回應。

存同工不同酬問題

今年3月新修正《勞動基準法》上路,規範領取加班費或選擇補休決定權在勞工,但計畫未依據《勞基法》編列加班費,造成一律補休;儘管《勞基法》已明確規範加班應計算到「分鐘」,院內仍存在「滿半小時才能算加班」的差勤內規,導致個管師下班時間接到電話、回覆個案問題、處理工作事項等加班情形無法確實登錄累計。

再來,目前計畫人力尚參照民國106年科技部已宣布廢止之「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敘薪(專科2萬4620元、學士級3萬1520元、碩士級3萬6050元),未考慮個管師是否持師級證照(如:社工師、職能治療師等)、過往工作年資、個別資歷等調整敘薪,亦存在計畫人力、約用與公職三種聘僱別,產生「同工不同酬」。

個管師不只做直接服務,還肩負行政、核銷工作,甚至被要求拍影片應付「感動個案PK」,難以專注直接服務;即便計畫個管師持師級證照也未能比照約用人員享執登補助;交通費請領未能落實差勤與核銷系統連動,不僅流程繁瑣,若選擇搭捷運或騎UBike公出到案家或據點,僅能請領公車車資,無法實報實銷。

黃總院長一直希望更多人走進社區,然國內尚未立法通過相關工作人身安全法案,院方卻一再讓同仁在院外獨自承擔風險。

進到社區、居家,不若待在院內有保全人員與監視器,院方卻未針對此安排相關工作人身安全教育訓練,僅提出攜帶反光帶、警報器、口哨出訪。此外,個管師若依法進行責任通報,事後遭受攻擊針對,或在社區發生意外,這樣「因公受傷」,甚至「因公涉訟」,聘僱別不同,保障也分階級。

先顧好每位工作者

依據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員工傷病死亡慰問實施要點,適用對象僅止於本院現職預算員額內人員,未將計畫人力納入;若因公受傷不須住院,卻需要長期接受門診治療者,如:接受復健、心理治療等,也不在本實施要點保障內。不僅計畫人力在院內做報到前體檢無法比照院內現職預算員額內人員補助,社區同樣存在疾病傳染風險,個管師欲施打疫苗卻存在資格限制。

NASW(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頒布的「社工人身安全工作指引」指出,使用智慧型公務手機目的是讓工作者事發當下可透過GPS訊號求助,也讓公私分開,讓工作者的行蹤不易被監控。當然,安全意識養成並非一蹴可幾,無論是學習防身術、使用科技工具輔助,都無法取代出訪前的安全評估準備計畫,惟有不間斷的教育養成,方能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四大計畫中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

此外,僱主能否於事故發生後給予勞工生活、就醫、法律、心理、求償等協助來保障勞工權益都有待從長計議。若能從可著眼之處做起,如:減輕出訪裝備重量,優化相關流程減少往返等,不僅利於在社區跑跳,也利於發生危險盡速脫困。惟有先把每一位工作者都照顧好,他們到社區才會把服務對象照顧得更好。若連基本工作權益都搖搖欲墜,如何讓工作者心無旁騖?談何吸引更多高手投入?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前計畫個案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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