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間:2018-10-03
新聞來源:聯合報新聞網
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很多勞工領了退休金重新投入職場,但因體力及手腳靈活度下降,發生職災風險更高,為了讓高齡勞工得到保障,目前法令規定勞工即使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再投入工作時,雖不能加入勞保,但雇主可以單獨為其保職災保險,一旦發生職災,可以得到職災醫療、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等保障。
不參加勞保也有保障
實務上發現越來越多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退休族,因為經濟或興趣等因素,重新投入職場。勞保局表示,這樣的員工雖然不能再參加勞保的普通事故保險,但雇主可以申報參加勞保職業災害保險。此外,如果僱用的是超過65歲且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的員工,同樣可以申報參加勞保職業災害保險。
依不同職業費率不同
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依各行業職災風險機率各有不同費率,全體平均約0.22%,費用極低,等於雇主為參加職災保險勞工負擔少許的保險費,萬一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即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以減輕勞工在傷病復原時期的生活負擔,避免造成個人和其家庭的經濟壓力。
此外,勞工個人從勞保獲得的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可以抵充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的雇主職災補償責任,減輕雇主負擔,勞工和雇主都受惠。
如果雇主不願為領了老年給付之後投入職場的勞工加職災保險,勞工個人也只到職業工會單獨加職災保險,自付六成保費,政府補助四成。(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保職災給付項目資料來源/勞保局 製表/陳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