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間:2018-09-18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雇主可為退休後又重返職場的勞工加保職業災害保險。圖/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許多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退休族,因經濟或其他原因再次進入職場,為保障這些勞工,雇主可為其申請參加勞保的職業災害保險,即使是超過65歲、已領取其他老年給付者,也可申報參加。勞保局表示,今年7月有申報的人數約29萬5587人,其平均薪資約2萬7659元,未申報者勞保局也會發出通知建議參加。
退休後重返職場的勞工不可再參加勞保的普通事故保險,但仍可申報職業災害保險,即使是雇用65歲以上、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的勞工,也適用職災保險。
為已退休重返職場的勞工申報職災保險,可減輕雇主的職災補償負擔,讓勞資雙方達到雙贏局面。勞保局提醒雇主申報時應填寫「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並勾選「已領取社會保險給付之種類」,才不會導致資料代入錯誤無法辨識。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劉金娃表示,今年7月已領取老年保費又再申報職災保險的勞工,人數約29萬5587人,其中一般公司約27萬5634人、職業工會約1萬8258人、漁會約1165人、職訓機構約503人,這些人的平均薪資為2萬7659元;另申報勞保的保人平均薪資約3萬1472元。
根據勞保局今年3月的資料顯示,有提撥勞退金卻沒有申報職災保險者,約有4840人,但因為此項保險採自願制,因此勞保局僅能通知未保者「建議其加保」,若有重複者則不再通知。
勞保局表示,為勞工申報此項保險每月的保險費約僅66元,但可對勞工更有保障,劉金娃說,行業風險較大的雇主會較願意保險。(中時 李宜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