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間: 2018-07-31
新聞來源: TVBS NEWS
圖/中央社
進入夏季,全台各地氣溫屢屢創新高,白天氣溫動輒35度以上,不少民眾都快熱得受不了,更不用說在烈日底下工作的勞工們,因此勞工是否能放「高溫假」一直是許多人關注的焦點;不過已經有不少國家都有為因應高溫氣候所制定相關規定,甚至有「高溫津貼」,而勞動部表示台灣也有制定相關作業規範,勞工們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據了解,中國大陸、日本、澳洲等國家都有相關勞動條件規範: 中國大陸: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放高溫假,或是發放高溫津貼,只不過多數基層勞工為了保住飯碗,不敢領取津貼。 日本:雖然沒有高溫假,但法律有明定不同氣溫下可進行的工作,保障勞動者的在健康,有些日本企業會祭出高溫津貼,只要當天氣溫超過攝氏30度,員工就可以領取新台幣110元的補貼,有些公司則是會通知員工在家上班,不需頂著高溫通勤。 澳洲:當季夏季氣溫往往超過40度以上,因此戶外勞動者常因為高溫而停工休息,雖然沒有高溫津貼,但在烈日底下工作的澳洲勞工,拿的的工資相對比較高,甚至是超越白領,等於變相的補償。 美國:未制定高溫假,但對針對勞動程度做出高溫工作準則,或是與企業簽訂高溫條款。 雖然台灣沒有高溫假,但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針對戶外作業的勞工做出相關規則,若在高溫場所下勞動,雇主應該給予勞工防護、休息、飲水等權益,保障勞工不會因為溫度飆高而影響健康,且勞保局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因此在「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明定中暑、熱衰竭等符合職災給付標準,但申請件數少之又少,6年來僅12例申請。 此外,若是勞工在高溫環境工作超過6小時,一旦熱傷害成立,勞工最高可請領2年給付,雇主則是依違法職安法,最高可罰30萬,甚至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只不過每年都在討論「高溫假」或是「高溫津貼」的可能性,但都不了了之,最後反倒讓勞工們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