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間: 2017-12-08
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台中市北屯區大樓工地昨早進行防火門的吊掛作業,陳姓工人疑未繫安全帶,一時施工不慎,從十三樓墜落,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勞動部已勒令工地停工,並對營造廠與下游包商祭出三至卅萬元的罰單,要求提出完整安全維護計畫,才能復工。
另外,林姓營造廠負責人、李姓承包商疏於監督,違反職安規範,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部分,調查後將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消防局勤指中心昨天上午十一時許獲報,卅四歲陳姓工人從北屯區祥順東路、祥順六街的大樓工地墜落,墜落高度約四十五公尺。警消到達前,陳已無呼吸心跳,送往台中慈濟醫院仍宣告不治。
院方指出,傷者到院時傷勢嚴重,無自主心跳、呼吸,右手明顯骨折,右小腿截肢分離,經積極搶救半小時後,宣告死亡。
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調查,營造廠與下游承包商未依規定要求工人在進行高空吊掛作業時,使用安全帶,將對營造廠、包商開罰及開出一個月的停工處分書;若未在期限內提出安全維護計畫,將維持停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