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間:2017-07-03 15:24 新聞來源: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即時報導
高雄市勞工局3日公布今年上半年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企業名單(http://minilabor.kcg.gov.tw/IllegalMain.aspx),17家違法業者中,有高達13家因未落實安全衛生設施,導致勞工發生墜落、壓死、缺氧、溺水等死亡職災,勞工局除了針對安全設施未符合規定者加倍罰鍰,也將涉嫌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業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勞工局表示,包括九太營造有限公司、銘鋒起重工程有限公司、盛洋德亞太物流、衛普實業等4家業者,因設施未符規定曾被裁罰,複查時仍未完成改善,遭勞檢處加倍罰鍰6萬至12萬元。
至於發生死亡職災的業者,包括黃鴻儀、順興汽車貨運有限公司、洪達有限公司、李宗翰、吳基和、王一峰、周建良等7家業者,讓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作業,未提供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未架設施工架、工作台及護欄、護蓋等,也沒有安全網、安全帶等防墜措施,導致發生勞工墜落死亡。
另外,菁品石材有限公司、光辰企業有限公司及易宏熱鍍鋅工業公司等3家業者,因堆置物料未採取繩索捆綁、護欄、擋樁、限制高度、防止倒塌等必要措施,導致發生倒塌,讓勞工被壓致死。旭榮機械工程公讓勞工在高空工作車上安裝儲槽消防管線,未依規定訂定作業計畫,並專人指揮監督,導致勞工被夾致死。
双友電信有限公司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及侷限空間作業時,未依規定採取防止缺氧或含毒性等物質危害之措施,使勞工缺氧死亡。宏彬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使勞工在挖泥船上實施管線改善作業事前量測估價作業時,未讓勞工確實穿著救生衣,導致發生溺水死亡。
勞工局長鄭素玲表示,許多遭罰業者都屬一人公司,承接小型工程易有輕忽、便宜行事心態,但未落實安全衛生措施,一旦發生重大職災,不僅衍生職災補償、賠償,甚至有刑事責任,勞工局也將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及雇主姓名,在財產及名譽上都將付出極大的代價。
許多業者因便宜行事,未在高處設置防墜設施,勞工未繫安全帶、安全帽就直接上工,墜落意外頻傳,今年上半年就有高達7件墜落致死職災。圖/高雄市勞工局提供
勞檢處舉辦業者宣導說明會,要求在高處開放平台作業時,應讓勞工穿戴捲揚式防墜器防止墜落意外。記者蔡容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