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5 10:32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勞檢處)去年針對勞工人數超過30人事業單位檢查有未依法實施員工健檢之事業單位(共38家),於改善期限屆滿後實施複查,已於今年4月28日複查完畢,複查結果發現有五家未於規定改善期限內替新進及在職勞工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對重複違反規定之事業單位,勞檢處已按規定依法處理。
為持續督促事業單位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勞檢處今年度特新增「臺北市2017年勞工健康檢查專案計畫」,選定台北本市轄內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之大型事業單位及物流業者列為年度專案檢查對象。
其中大型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眾多,優先督促大型事業單位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期以保障較多勞工朋友的權益並將勞動檢查效能極大化。而物流業者因為網路購物、宅經濟的蓬勃發展,物流業從業人員之工作負荷、工作時間亦隨之加重加長,其僱用勞工人數或許未達大型事業單位之規模,但其從業人員須面對之突發狀況、危機處理應變,對身心健康都可能造成極大負荷,進而影響身體健康,故物流業者是否確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保護勞工健康,也是亟需應關注之重要議題。
勞檢處在實施檢查時發現,許多事業單位對於勞工健檢的認知不足,認為雇主根本沒有義務要替勞工實施健檢,缺乏勞工健康管理之概念。所以檢查員除針對法令規定向雇主進行解說之外,另需向雇主說明萬一勞工發生猝死、過勞等情形時,雇主可能面臨之法律責任,也讓雇主充分了解藉由勞工健檢掌握勞工健康狀態,能讓雇主指派適合的工作給勞工,避免過勞或猝死案件發生。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賴香伶局長呼籲,職業安全衛生法自2014年7月3日起擴大施行全行業後,各行各業雇主對新進員工或在職勞工均應依規定實施體格檢查、健康檢查,這是雇主的責任也是義務。雇主再依體檢報告結果進行勞工健康分級管理、職業病預防、配工選工及健康促進。藉此強化勞工健康保護,以提供勞工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因為有健康的勞工才有賺錢的企業,才能創造勞雇雙贏健康好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