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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中心

同一家電鍍廠累犯 連三年偷排廢水入鶯歌溪


本報2017年2月15日台北訊,鄒敏惠整理報導 新聞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桃園鶯歌溪近二年曾二度遭電鍍公司偷排廢水污染,不巧的是,同一家公司上週再度違法,將未經處理、含重金屬鎳的廢水蓄意排入廠外溝渠,遭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警察局、桃園地檢署聯合破獲。

經過多日監控,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環保署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1中隊,於本月6、7日發動聯合稽查搜索行動,將業者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嚴重違規行為的規定辦理,並研議追討不法所得,除此之外,業者還將面臨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罰鍰。

環保人員稽查偷排採樣。圖片來源:環保局提供。

(環保人員稽查偷排採樣。圖片來源:環保局提供。)

「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金屬表面電鍍,近二年二度被環保單位查獲將未經處理且含有害健康物質銅、鉛、鎳的廢水以暗管繞流排放於廠外,污染鶯歌溪,被要求立即停止偷排,並將暗管封閉。近日,該公司又故態復萌,再次偷排。 環保署指出,違法業者頗具規模,設有一、二廠,雖領有桃園市政府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且設置有廢水處理設備,但仍不依規定妥善處理廢水。

(環保人員會同警察進場搜查。圖片來源:環保局提供。)

經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成立專案小組,多日監控之下,於7日下午發現有大量廢水繞流排放,經採樣初篩確認含重金屬鎳,即進場查辦,並進行採樣作業,後續將視採樣檢測結果,再予追究該公司相關刑事責任。

檢警進一步追查,詹姓負責人為節省廢水處理費用,未依規定妥善處理廢水,先前雖經環保單位多次查獲不法,仍不知悔改,又違規增設三個不明桶槽,謊稱外勞不小心致桶槽內廢水溢出,以利於其不定時偷排高濃度廢水污染河川,牟取龐大不法利益。此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非法繞流排放」規定。環保署表示,後續將追討業者不法利得。

偷排廢水孔洞。圖片來源:環保局提供。

(偷排廢水孔洞。圖片來源: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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