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2019年5月2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公告】勞動部於5月23日公告「漁船船員」、「事業單位僱用每月工資達新臺幣15萬元以上之監督管理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第1款規定者」,自即日起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